柴油价格下调-关于柴油价格的调整办法
1.成品油价要上调了吗?
2.新一轮成品油将进行调价,本次油价调整具体情况是什么?
3.4月份:油价还会上涨吗?春耕开始:粮补、粮价上调定了!
4.柴油的价格调整
5.你可以帮我下一个 农业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谢谢 邮箱:fulifangfu@163
6.04年9月北京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到现在为止共调整了几次?
成品油价要上调了吗?
11月2日24时,我国将迎来年内第21轮成品油调价时间窗口。近期国际油价创出近两年来新高,我国成品油价格或迎上调。业内预计,每吨油价涨幅在160元左右,如果按私家车加满一箱油60升测算,要多掏7元左右。
国际油价是我国成品油调价的重要风向标。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上一轮成品油调价时间窗口日是10月19日,由于国际油价波动较为平稳,故国内成品油调价搁浅。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油价涨幅较大,带动国内成品油价格水涨船高,上调预期明朗。
今年10月,欧佩克减产执行率维持高位,市场猜测欧佩克可能进一步延长减产协议履行期限。与此同时,美元走势平稳,资本市场上投机基金表现活跃,原油净多持仓量连续两周大幅上涨。这些信息提振了国际石油市场投资者的信心。10月31日,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突破每桶61美元,创出近两年以来新高。
摩根大通最新发布的报告表示,鉴于国际石油市场已经收紧,且库存持续下滑,上调今明两年的布伦特原油和美国纽约原油预估价格。
国际能源研究机构安迅思能源研究中心总监李莉说,市场普遍认为国际油市再平衡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两三个月以来,在多方因素刺激下,国际油价呈现稳步攀升状态,也传导到了国内成品油市场。
受国际油价带动,我国成品油调价参照的一揽子原油变化率走高。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1月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31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3.12%。
按照定价机制推算,11月1日是本轮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11月2日24时开启。根据当前一揽子原油变化率水平测算,本轮成品油价格将迎来上调,预计每吨上调160元,折合92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大约分别上调0.12元和0.14元。
油价涨跌直接牵动着车主的心。滴滴出行的注册车主徐师傅路上奔波时间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加满油。容量为60升的油箱,如果在涨价前提前加满,大约可以省7元左右。
“现在加油站活动多,车主都择优选择。”徐师傅说,有的加油站油价促销幅度可能接近每升一块钱。有的加油站以服务取胜,配套便利店业务齐全,加油会有返券可以在便利店消费。
本轮调价周期是今年我国第21轮成品油调价周期。今年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已经历了八次上调、六次下调、六次搁浅。但总体而言,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依然跌多涨少,汽、柴油价格累计均下跌了每吨50元。
看来,或许就剩几小时,成品油就要涨价了。
新一轮成品油将进行调价,本次油价调整具体情况是什么?
新一轮的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在8月21日24时开启,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消息来看,这将是今年第三次上调油价,以下是具体情况:
根据1.85%的原油变化率预测,汽油每吨涨幅85元,柴油每吨涨幅80元。具体细化到全国各地的涨幅不尽相同,平均每升92号汽油上涨0.07元,每升95号汽油上涨0.07元,每升0号柴油上涨0.07元。按照50升的车油箱容量算,加满一箱要多花3.5元。
本次油价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是原油减产、美元贬值。由于疫情蔓延,世界各地的人们出行减少,甚至是停工停产,导致全球对石油的需求萎缩,石油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因此伊拉克表示将在8、9月增加减产幅度来弥补过度生产。美国仍处于疫情紧急状态,经济萧条,美国国会民主党和共和党在经济救助方面没能给出方案也没有进展,美元指数持续下跌。
根据预测,下一轮油价下调的可能性比较大。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时间是2020年9月4日24时,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势头较弱,因此存在油价降价的可能。但是不可忽略还有很多国家受疫情影响需求较少出现利空的影响,也将有可能价油价持续上涨。
本次油价上涨幅度比较小,对私家车影响不大,但是对货车、航空以及石油消耗比较大的产业来说是重拳一击。私家车们调价前顺路加个油比较实惠,如果因此调价特地开车去加油就不值当了,要理性看待油价调整,不要盲目跟风。一场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非同小可,紧张、粮食紧张的问题不容忽视,无论何时节约、节约粮食才是长久之计。
4月份:油价还会上涨吗?春耕开始:粮补、粮价上调定了!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3月上旬。
在这几天,相信很多的农民兄弟非常关心国家针对粮食产业制定的各项利好政策,特别是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阶段。
今年农民种地收益能否得到全面保障?国家已经正式颁布了中央一号文件,针对猪价,针对粮价、粮补方面,国家已经有了具体要求。
随着春耕的全面展开,现在很多的农民兄弟也很关心汽、柴油价格调整的相关趋势,在经过新一轮油价调整完成之后,现在国内汽、柴油价格总体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
按照目前的全球原油市场变化趋势来看,在4月份油价很有可能会再次迎来新的变化。
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油价、粮补、粮价的相关消息,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整管理办法》来看,现在影响国内油价涨跌变化的关键因素还是要看国际原油市场的变化。
根据目前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的总体变化趋势来讲,油价总体变化幅度相对不大。
但是随着欧盟对俄罗斯的制裁持续推进,国际原油市场供应量在短期之内很有可能会再次呈现相对偏紧的状态。
特别是在3月3日刚刚完成的新一轮次油价调整当中,因为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小于50元每吨,所以导致这一次的油价再次呈现搁浅状态。
从今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已经完成的五次油价调整当中,有两次油价调整处于搁浅,有两次油价调整处于上涨,一次油价调整属于下调。
结合这五轮次的油价调整情况来看,目前汽油价格累计涨幅在255元每吨左右。
而柴油价格的累计涨幅也达到了245元每吨左右。
在经过这一轮次的汽、柴油价格调整之后,目前国内92号汽油价格保持在7.79元每升,95号汽油价格保持在8.29元每升;零号柴油价格保持在7.50元每升。
在3月17日24时,预计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还会再次启动。
按照目前的全球油价供应趋势来看,原油价格迎来上涨的概率很大。
结合经济的复苏和整体的市场需求增长的影响下,俄罗斯如果在3月份继续推动原油产能减产,那么3月17日启动的这一次油价调整有很大概率会迎来上涨。
按照这样的油价调整窗口预期进行分析来看,从3月17日一直至4月份,国内汽柴油价格迎来涨价的可能性非常大,希望广大的农民朋友能有准备。
除了关于油价调整的相关情况之外,针对目前国内粮补、粮价的走势趋势,老道也要给大家做一个简单汇报。
在今年国家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针对粮食产业方面已经做出了明确要求,将继续加大粮食产业的扶持力度。
而且在今年国家也将积极扩种大豆油料作物。
根据已经发布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今年国家针对粮补粮价方面已经有了具体安排。
下面老道就给大家做一个系统梳理。
在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针对粮补粮价,国家制定了三大举措,而这三大举措也将进一步推进粮补粮价迎来上涨。
举措1: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产能方面有具体要求,要全面保障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而在刚刚发布的2023年年度公共目标规划来看,也有提到了粮食产能的增长。
在今年国家还会实施新一轮的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所以在今年粮食总产量迎来增长已经成为定局。
那么在粮食产量迎来增长的同时,粮食市场规模迎来同步增长也是可以预计的,所以农民通过种粮获得的收入也将迎来同步提高。
举措2:在今年国家明确指出会进一步提升口粮最低收购价。
中央一号文件当别指出,会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在今年农民种植小麦稻谷方面能够获得的政策保障会更加强烈。
随着口粮最低收购价的上调,大家今年的种粮收益迎来全面增长也是可以期待的。
举措3:在今年国家也会积极调整粮食补贴系列政策。
比如在一号文件当中,国家明确指出要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而且还会全面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还会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等试点。
综合这些内容来讲,也再次被我们预示了今年农民种植玉米、大豆可以获得的相关补贴资金较往年相比还有进一步增长的可能。
透过以上三大举措,已经为我们充分预示着在2023年农民种地方面将获得更强力的保障。
只要我们农民能够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耕种,相信在今年大家种地实现增收就绝对不是问题。
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一起为国家制定的粮补系列利好点赞。
柴油的价格调整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据介绍,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发改委称,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截至11月14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据此,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009年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一览:
2013年02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
2012年11月1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和300元;
2012年09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0和540元;
2012年08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90和370元;
2012年07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20元和400元;
2012年06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2012年05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2012年03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2012年02月0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2011年10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2011年04月07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2011年02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6月0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09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2009年09月0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07月2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你可以帮我下一个 农业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谢谢 邮箱:fulifangfu@163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国发〔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稀缺程度,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定价和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
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
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院报告。
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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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9月北京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到现在为止共调整了几次?
中石油今日起供应军队的柴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150元,即柴油标准品每吨由3320元调整为3470元,按照2005年成品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对柴油出厂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按照国家调价金额顺调,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提高150元。调整后,东北地区大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52元,华北地区炼厂0#柴油为每吨3687元,西北地区兰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85元(其他炼厂价格祥见附表)。地方炼厂柴油出厂价格按照国家调价幅度相应调整。
中石化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0#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上调150吨,具体零售价格在调后中准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8%,分价区的省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其他价区零售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与中心城市同幅度调整,批发价格按上浮后的具体零售价倒扣5.5%的批零差率确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按上调后的中准价执行,暂不上浮。销售大区公司供军队和国家储备的柴油价格上调150元/吨,供渔业、林业、农垦三个专项用户的价格按调后供军队价格执行,供其他专项用户的柴油价格,在与用户协商后,在调后供军队出厂价基础上上浮8 %。炼油企业交销售公司的0#柴油统一结算价上调150元/吨。
调价附表:
一、调价后各省、区、直辖市河中心城市的批发、零售价格表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0#柴油中准价
零售到位价
批发到位价
北京市
3925
4239
4006
天津市
3925
4239
4006
河北省
3925
4239
4006
山西省
3980
4298
4062
辽宁省
3925
4239
4006
吉林省
3925
4239
4006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上海市
3930
4244
4011
山东省
3935
4250
4016
湖北省
3950
4266
4031
河南省
3945
4261
4026
海南省
4050
4374
4133
广东省
3990
4309
4072
广西
4050
4374
4133
宁夏
3925
4239
4006
甘肃省
3945
4261
4026
新疆
3830
4136
3909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
3940
4255
4021
南京市
3915
4228
3996
杭州市
3940
4255
4021
合肥市
3945
4261
4026
福州市
30
4288
4052
南昌市
3945
4261
4026
长沙市
3960
4277
4042
成都市
4145
4477
4230
重庆市
4110
4439
4195
贵阳市
4075
4401
4159
昆明市
4105
4433
4190
西安市
3935
4250
4016
西宁市
3955
4271
4036
二、中石化炼厂汽柴油出厂价格表
企业名称
90#汽油
0#柴油
+5#柴油
+10#柴油
北京燕山
4000
3952
3922
3892
天津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沧州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河南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中原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石家庄炼化股份
4000
3952
3922
3892
塔河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洛阳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齐鲁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济南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金陵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扬子石化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高桥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石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镇海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福建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江苏油田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清江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杭州炼油厂
4050
3962
3932
3902
青岛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西安石化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安庆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九江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武汉分公司
4090
3967
2317
3907
荆门分公司
4090
3967
3938
3907
巴陵石化公司
4090
3967
2318
3907
长岭分公司
4090
3967
3939
3907
广州分公司
4090
3967
2319
3907
茂名分公司
4090
3967
3940
3907
茂名股份公司
4090
3967
2320
3907
北海分公司
4090
3967
3941
3907
东兴炼油厂
4090
3967
2321
3907
备注:西安石化分公司出厂价暂按表中价格加100元/吨;北海分公司、青岛石化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50元/吨;东兴炼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125元/吨
三、中石油东北炼厂上调出厂价
炼厂名
90#汽油
0#柴油
克拉玛依石化
3407
3405
独山子石化
3387
3394
乌石化
3402
3400
玉门炼厂
3592
3605
格尔木炼厂
3572
3585
兰州石化
3692
3685
宁夏大元炼厂
3692
3685
庆阳石化
3622
3685
长庆石化
3742
3735
五、中石油辖区柴油批发、零售价格表
地区
0#轻柴油零售中准价
零售价
0#柴油批发价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吉林
3925
4239
4006
辽宁
3925
4239
4006
内蒙古
3940
4255
4021
陕西
3935
4250
4016
甘肃
3945
4261
4026
宁夏
3925
4239
4006
青海
3955
4271
4036
乌市
3830
4136
3909
伊犁
3830
4136
3909
喀什
3830
4136
3909
四川
4145
4477
4230
重庆
4110
4439
4195
信息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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